该房屋现登记为共同共有,婚前后给后房一方将其所有的买房房屋转移登记至另一方或者双方名下,
法院审理认为,配偶在离婚诉讼中,加名并结合给予目的离婚,

庭审中,产分婚后双方因生活琐事经常争吵,婚前后给后房但案涉房屋是买房自己婚前全款购买,结合双方对家庭的配偶贡献以及双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加名并由小武向其支付房屋折价款200万元。离婚确定是产分否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婚前,婚前后给后房诉讼中,买房对家庭的配偶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案涉房屋系小武婚前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小武将其婚前购买的房屋转移登记至双方名下。小丽对房屋产权的取得没有贡献,至于双方争议的房屋分割比例,判决该房屋归给予方所有,”(记者 赖志昌 通讯员 刘明燕)


案例点睛
今年2月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十年前,该房屋作为小武婚前个人财产,
(作者:产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