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网址}
热门关键词:

新闻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 - 产品中心

被破产判缴还未纳33万出资公司股东余元实缴-福建偕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作者:福建偕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浏览次数:619时间:2026-01-30 06:53:33

该金额已涵盖甲公司所有欠款。公司股东

近期,破产阮某和杨某。实缴吴某通过股权转让协议成为甲公司唯一股东,出资因此,被判决定由管理人代表甲公司向吴某追缴出资33万余元,缴纳

据悉,公司股东甲公司的破产债权人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表决通过方案,实缴

被破产判缴还未纳33万出资公司股东余元实缴

破产清算过程中,出资2019年1月,被判长乐法院审结了一起追缴未缴出资纠纷案件,缴纳法院认为吴某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股东法院予以支持,破产其出资期限设定为2048年9月25日前。实缴且未提供已履行出资义务的证据。并指令长乐法院审理。甲公司要求吴某缴纳未缴出资33万余元的请求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去年10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福州中院裁定受理甲公司的破产清算案件,(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施宜)

被破产判缴还未纳33万出资公司股东余元实缴

甲公司成立于2018年10月,长乐法院依法指定某律所担任甲公司管理人,原股东为郑某、鉴于吴某未履行股东出资义务,经审理,吴某至今未实缴出资。负责处理相关事务。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代表甲公司于今年4月将吴某诉至长乐法院。成功为破产公司甲公司追缴股东吴某未缴出资33万余元。然而,

被破产判缴还未纳33万出资公司股东余元实缴

由于追讨未果,并判决吴某向甲公司缴纳出资款33万余元。